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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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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处关于毕业生领取户口迁移证的通知

2008-07-19  点击:[]

全校毕业生:

   根据学校关于毕业生报退时间的安排,公安处于26日、27日安排两天时间集中办理毕业生户口迁移证的发放。

   1、领取户口迁移证须凭毕业生报到证。

   2、硕士生及博士生户口迁移证的发放:

   时间:26日、27日上午8:00-11:40,下午1:30-4:40。

   地点:公安楼户籍室。

   3、本科生户口迁移证的发放:

   时间:27日,上午8:00-11:40,下午1:30-4:40。

   地点:公安楼西侧两个办公室窗口。

   4、可以以班级为单位前来领取。

   5、未迁户口到学校的毕业生不用到公安处,可咨询报到单位相关政策,凭报到证到自己户口所在地办理迁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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