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关键词搜索: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通知公告 >> 正文

2015级本科生落户办理须知

2015-09-05  点击:[]

一、2015年户籍重大变革:

1、由于户籍系统改革,新生需先到凌水派出所照相后,保卫处才能为其落户。

2、落户后,每位落户新生需再次到凌水派出所办理身份证(40元),并现场录入指纹。

3、新生需携带《身份证领取凭证》至保卫处103领取新身份证

 

二、办理方法

主要流程:落户材料送交保卫处 图像采集、落户 办理身份证 领取身份证

1、收取落户材料:户口迁移证、录取通知书下联、身份证复印件

(1)请每位新生在迎新系统准确填写“户口迁移”信息。

(2)在迁移证下方空白处用铅笔写明学号、身高、手机号(建议填写大连市号码);

(3)检查:迁移证字迹清晰可辨,基本信息准确无误,出生地、籍贯均具体到市(县)一级;

(4)装订:将户口迁移证、录取通知书下联、身份证复印件按从前到后的顺序居中排序,顶端对齐,用胶水(切勿使用固体胶或订书钉)将顶部粘贴紧实。

(5)材料上交:9月11日前学院为单位交至保卫处201室,同时上交户口迁移学生名单纸质版、电子版,名单需包括:序号、学号、姓名、班级、身份证号,电子版发送至邮箱:police@ 。

2、组织图像采集:

上交材料后,请学院组织新生去凌水派出所照相。所有落户新生完成照相后,请辅导员第一时间通知保卫处,保卫处将尽快完成落户工作,并通知学院办身份证的时间。

3、办理身份证

请学院通知落户学生(带学生证和40元工本费)到凌水派出所办理身份证。如需再办理临时身份证(自愿),可携带《身份证领取身份证》到高新园区分局(小平岛蓝堡附近)免费办理。

4、领取身份证

请务必妥善保管《身份证领取凭证》。身份证制证周期2-3个月,请新生密切关注保卫处网站通知,届时请携带《身份证领取凭证》至保卫处103室领取新身份证。

 

三、时间安排:请9月11日17:00前将落户材料及名单上交保卫处,图像采集、办理身份证的时间保卫处将按各学院上交材料顺序另行通知,预计于2016年1月完成落户。

保卫处地址:山上礼堂山下、教育书店西侧,工作时间:8:00-11:30 13:30-17:00电话:84708730、 84708732。

凌水派出所地址:凌南路58号,海事大学附近,工作时间: 8:30-11:00 13:00-16:30,电话:84671510。

保卫处综合办公室 2015年9月

上一条:关于进一步规范校园停车秩序的通知 下一条:2015级研究生落户办理须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