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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理工大学保卫部(处)校园巡逻管理规定

2016-03-23  点击:[]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校园巡逻工作,充分发挥校园巡逻工作的作用,维护学校安全稳定,增强师生安全感,制定本规定。

一、工作职责

1、校园巡逻人员要严格按照《大连理工大学校园门卫和巡逻工作方案》进行巡逻工作;

2、加强对各类可疑人员盘查,及时发现和制止违反学校规定的行为及违法犯罪行为,发现并抓获现行违法犯罪分子;

3、注意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并上报保卫处;

4、配合公安民警、保卫处人员出现场,保护现场;

5、及时处置并上报校园内突发事件;

6、协助公安民警、保卫处人员校园内安保执勤;

7、劝阻、制止、驱逐进入校园的闹访、闹事及其他闲杂人员;

8、劝阻清除进入校园内的遛狗人员;

9、发现和及时清理大小字报、反动标语、反动宣传品和各类违法张贴广告;

10、对校园内禁停路段上的违停车辆进行清理;

11、对未经允许进入校园停车的外来车辆进行清理;

12、向师生员工提供必要的帮助;

13、保卫处临时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工作要求

1、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管理规定;

2、巡逻人员工作时间必须着保安制服,要衣着整洁、语言文明,行为规范,礼貌待人。严格禁止与本校师生发生争吵或冲突,坚决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

3、巡逻人员工作时间禁止饮酒、睡觉或到门岗休息,只能在巡逻值班室休息。

4、巡逻车辆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校园。特殊情况必须报治安科长同意。

5、严格做到有求必应,有警必出、有险必救、有难必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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