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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理校内长期无人使用车辆专项工作方案

2023-03-22  点击:[]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交通管理,营造安全、有序、美丽的校园环境,学校开展校内长期无人使用车辆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聚焦落实“校园交通综合治理”专项工作部署,通过清理整治校内长期停放无人使用的,占用公共车位、人行步道、消防通道的,严重影响校园交通环境和师生出行安全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进一步规范校园停车秩序,释放被长期占用的停车资源。

二、工作举措

(一)清理校内长期停放无人使用的机动车。

(二)对校内长期无人使用的非机动车暂存管理。

(三)对于破损严重、无法继续使用的非机动车,统一进行处理。

三、工作步骤

(一)标记自查阶段(322日至331日)

对校内长期无人使用、车身残破、积灰严重的疑似废弃无主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进行标识,在车身显著位置设置“待清理”标签。如车主继续使用,可自行移除标签;逾期仍有“待清理”标签的车辆,视为长期无人使用车辆,通过视频监控、现场拍照等方式进行取证。如发现恶意破坏“待清理”标签行为,一经查明将严肃处理。

(二)分类整治阶段(41日至430日)

1.对标识有“待清理”标签的机动车,属于校内单位的,联系校内所属单位予以清理;不属于校内单位的,查找联系车主,限期予以清理。41日起,对无法查询到所有人的无牌车辆或逾期仍未清理的车辆,联系公安交管部门拖离校园,后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后果由车主承担。

2.对标识有“待清理”标签的非机动车,41日起,进行集中统一存放。如校内师生非机动车被误清理,可携带有效证件到保卫处105室认领,认领截止时间为2023630日,对于逾期仍未认领的非机动车,将视为无主车辆统一进行处理。

(三)巩固强化阶段(51日至12月底)

学校将继续巩固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成果,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规范校园交通秩序。秋季学期开学再次启动标记自查、分类整治工作,持续改善校园交通环境。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广泛动员

各单位要充分做好宣传动员和政策解读,配合做好专项清理整治工作。

(二)依规处理,稳步推进

专项清理整治期间,要切实做好长期无人使用车辆排查鉴别工作,做好车辆登记、存放、处理等工作,做到依法依规、有序清理。

(三)持续整治,加强管理

推动构建校内长期无人使用车辆清理整治常态化、长效化工作机制,持续做好每学期初“僵尸车”专项清理整治。加强交通安全管理,优化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区域,开展车辆行停规范教育,营造安全、有序、美丽的校园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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