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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后落户我校集体户口办理指南

2020-11-24  点击:[]

一、服务对象

根据最新的大连市户籍政策,博士后可落我校学生集体户口。

二、办理材料目录

序号

提交材料名称

原件/复印件

份数

备注

1

申请人进站申请表

原件、复印件

1

 

2

进站审批表

原件、复印件

1

 

3

户口迁移证或户口本

原件、复印件

1

 

4

身份证

原件、复印件

1

 

5

双方结婚证

原件、复印件

1

复印件为整本;未婚的须到保卫处111室现场填写婚姻状况声明;离异的须持本人离婚证、离婚协议并现场填写未再婚声明

6

毕业证

原件、复印件

1

 

7

学位证

原件、复印件

1

 

三、办理基本流程

四、办理时限

符合法律政策规定,申报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完结。

五、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收费。

六、办理地点及时间

办理地点:保卫处102户籍室、111警民服务站

办理时间:工作日8:30-11:0013:30-16:00

七、咨询电话

户籍室:刘老师、靖老师 84708732

警民服务站:韩警官 84706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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