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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全生产月”开展校园内违禁物品排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6-03

校内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治安管理,维护校园安全稳定,保护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学校定于即日起开展针对管制刀具、仿真枪支、弓弩等违禁物品的排查工作,排查范围涵盖学校全部校区(大连凌水主校区、一二九校区、开发区校区、盘锦校区)。相关工作时间节点与工作内容安排如下。

1.自查: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6月15日,由各单位、各部门对本单位/部门具有管理权限、使用权限的室内外场所(包括但不限于各办公室、教室、实验室、食堂、宿舍、运动场馆等)进行自查、形成记录。其中,学生宿舍的自查工作由学生所属学院(医学部)、书院开展。

2.结果报送:2026年6月16日17时前,各单位、各部门根据自查结果填写《违禁物品自查结果信息表》(附件1)并发送至邮箱wauper@dlut.edu.cn;自查中未发现违禁物品的,以“零报告”方式报送。通过自查收缴的违禁物品,可统一送至所在校区保卫部门,或联系保卫部门取走。自查过程中如有违禁物品持有人拒不配合等情况,各单位、各部门可随时联系所在校区保卫部门配合处置。

3.抽查:自查结束后,各校区保卫部门将不定期对各类场所开展违禁物品检查,如有发现,将联合公安机关严肃惩处物品持有人,同时通报学校、对相关单位及个人依规追责问责。

本通知所称管制刀具的具体定义与甄别,参见《公安部关于印发<管制刀具认定标准>的通知》(附件2);对仿真枪的认定,参见《公安部关于印发<仿真枪认定标准>的通知》(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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