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筑牢校园交通安全防线,强化校内实验、测试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管控,现就校内实验、测试机动车辆通行管理通知如下:
一、管理范围
本通知机动车辆,是指各学院、单位用于科研实验、性能测试、课题研究以及无号牌的医疗用车等用途,无法办理公安交管部门正规手续和车辆号牌的实验、测试、试制、改装车辆等。
二、通行管理规定
1. 凡属于上述范围的车辆,未办理校内实验测试机动车辆通行牌证的,禁止在校内道路行驶。
2. 因科研实验、项目测试确需在校内道路行驶的,车辆所属学院须提前向学校保卫处提交申请;经审核通过、核发校内实验测试车辆通行牌证后,方可在指定区域、指定时段内通行。
3.通行牌证实行一车一牌、专车专用,严禁转借、套用、涂改、伪造,不得超出审批的通行区域、时段使用。
4.车辆上道行驶须严格遵守《大连理工大学校园交通安全管理规定》,低速行驶、主动避让行人,严禁超速、逆行、违规占道、乱停乱放。实验、测试结束后,须立即停放至指定封闭场地,不得占用校园道路。
5.各学院为所属实验、测试机动车辆安全管理主责单位,各学院负责人为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须指定专人负责车辆安全管理工作,严格审核车辆性能、操作人员资质、作业安全预案,定期开展安全自查自改,保障车辆安全性能合格。
6.实验、测试车辆指定驾驶人须持有机动车驾驶证,每名驾驶人须填写驾驶人登记卡,实验、测试期间将驾驶人登记卡(见附件2)放置于车辆前挡风玻璃醒目位置。
三、通行牌证办理流程
1.车辆所属学院填写《校内实验及测试类车辆登记表》(见附件1),加盖学院公章后,与车辆实拍照片、驾驶人驾驶证、玉兰卡复印件资料提交至保卫处105房间。
2.材料审核通过后,统一核发校内实验测试通行牌证,实行一车一牌,不得私自更换。
3.车辆变更用途、报废或满两年登记有效期的,所属学院须及时向保卫处报备,办理通行牌证注销或延期手续。
附件:1.大连理工大学实验及测试类车辆登记表
附件:2.驾驶人登记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