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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常态化做好消防安全培训和警示教育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10-23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和学校工作部署,按照《全校消防安全集中整治行动方案》要求,学校消防安全工作专职机构(保卫处)针对不同群体制作了系列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资料,请各单位结合自身实际,用好教育培训资料,常态化做好多维度消防安全培训和警示教育,增强师生消防安全意识,提升保障消防安全能力,防范校园火灾事故发生,为学校锻造发展新优势提供更坚实的安全保障。

一、加强领导干部消防安全培训

各二级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要开展一次消防安全知识专题学习(参考资料见附件1),进一步强化各级领导干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场所必须管安全、管人员必须管安全”的责任意识。

二、强化消防安全管理队伍培训

各单位要按照“领导班子-内设机构-防火单元”三级消防安全组织体系,针对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开展一次消防安全管理能力培训(参考资料见附件2),强化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

三、做好师生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各单位要结合师生特点、学科特点,采取发放宣传资料、播放宣传视频、张贴安全提示、举办专题培训、剖析火灾案例、开展警示教育、组织知识竞赛、进行模拟演练等方式,面向本单位全体师生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参考资料见附件3、附件4)。

四、抓实消防安全基本技能培训

聚焦提升师生员工电气火灾防控、消防器材使用、初期火灾扑救、组织疏散逃生等消防技能,学校保卫处制作了《基本消防技能教学片》(教育视频见附件5)。各单位要组织本单位全体师生认真学习,提升初期火灾处置和自救互救能力。

五、开展校园消防安全警示教育

立足宿舍、教室、食堂、实验室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火灾风险防控,学校保卫处选取大学校园真实火灾案例,制作了《大学校园消防安全警示片》(教育视频见附件6)。各单位要组织本单位全体师生认真学习,以案为鉴,警钟长鸣,引导师生认清校园火灾风险,树牢安全防范意识,把警示教育转化为维护消防安全的自觉行动,坚决防范遏制校园火灾事故发生。

在消防安全集中整治行动期间,人力资源处、研究生院、学生工作处、大工书院、留学生办公室,要按照“管人员必须管安全”要求,督促各二级单位有针对性地做好教职工、研究生导师、国内学生、国际留学生等群体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在消防安全集中整治行动、“119”消防宣传月期间直至本学期末,各单位要切实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常态化做好本单位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做到教育到人、责任到岗。学校消防安全工作专职机构(保卫处)将全过程提供专业指导和消防器材等相关支持。

联 系 人:崔闯  李伟

联系电话:84707370  84709110

84708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