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校园正常秩序,确保广大师生人身安全,营造安全整洁、和谐有序的学习、生活环境,根据大连市政府关于城市养犬的规定和相关的法规规定,即日起保卫处将对校园内遛狗行为进行集中整治,现通告如下:
一、禁止任何人员携带狗进入校园。门卫工作人员有权进行制止。对不听劝阻的,将报公安机关严肃查处;
二、对校园内无主犬、流浪犬随时发现随时清理;
三、学生公寓内禁止养狗等宠物;
四、对不遵守规定、不服从管理的,学校将对有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对严重扰乱学校秩序或对师生人身安全造成损害的,学校将报公安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请全校各单位高度重视,广大师生员工、家属、周边居民积极配合。若发现有校园内遛狗、无证养狗、学生公寓内饲养宠物等情况,人人有权劝阻,对不听劝阻者可向学校保卫部门举报。举报电话:84708110。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