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师生员工:
近年来,随着校内车辆的日渐增多,维护校园交通秩序、确保校园交通安全的压力也日益增大。去年以来,学校交通管理委员会结合校园交通实际,先后开展了校园“禁摩”、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规范机动车停放秩序以及进一步规范载货汽车、挂车进出校园等一系列综合整治行动。经过上述强力整治,目前校园交通秩序与交通环境得到极大改善。为进一步加强校园交通管理,严格规范校园交通秩序,确保校园道路畅通、师生人身安全,学校交通管理委员会将继续深化平安建设成果,推动校园交通整治工程深入开展。“平安校园,你我共建;文明交通,你我同行。”在此,我们提醒广大师生员工及机动车驾驶人,请您自觉做到:
一、机动车驾驶人必须遵守《大连理工大学校园交通管理规定》,在校内通行时须严格按照交通标志、标线慢速行驶;校园内车辆行驶速度不得超过20公里/小时,通过校门速度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
二、机动车驾驶人驾车行驶至重点路口、路段,要减速慢行,避让师生;通过斑马线要停车,礼让行人。
三、机动车驾驶人驾车在校园内行驶时禁止超车,禁止鸣笛,禁止路口抢行,禁止逆向行驶,禁止接打电话,禁止夜间开启远光灯,转弯时须及时开启转向灯,养成良好驾驶习惯。
四、严禁机动车在校园内乱停乱放,对于占道停放、乱停放阻碍车辆和行人的,在设有禁停标志的路段停放的,一律采取电话告知、书面警告直至锁车等措施。
五、广大师生员工应切实增强校园交通安全意识,通过校门、路口或横过道路时,应走专用通道、人行横道,按照交通标志、标线、标识通行;在校园内行走时,应走人行步道,注意观察过往车辆,不要多人并排,不要边走边听音乐、打手机、发短(微)信;在校园内骑自行车时,不要横穿道路,转弯时注意观察身边行驶车辆;不要在重点路口、路段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
六、广大离退休老同志,希望您注意交通安全,尽量不要骑电动车、助力车,在校园内行走时,留意身边路况,确保人身平安。
七、进入校园的儿童,应有监护人照看,遵守交通秩序,注意交通安全。
八、各单位要配合学校对本单位师生员工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宣传交通安全知识,传播交通安全文化,使交通安全理念深入人心,在全校范围内逐步形成“车让人,让出一份安全;车让车,让出一份畅通”的良好氛围。
学校交通管理委员会将会同交通管理部门继续加强校门和校园道路的交通管理,加大对交通隐患的整治力度,真诚希望广大师生员工积极参与,为共建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校园交通环境贡献力量。
大连理工大学交通管理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