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校园交通安全,同时满足师生通行需求,自9月1日起,凌水主校区运营区内的美团共享电动自行车,仅限校内师生员工扫码使用。为进一步规范共享电动自行车使用,营造良好的校园道路交通环境,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共享电动自行车使用权限
凌水主校区运营的美团共享电动自行车,仅限在职教职工、在校学生、校友及服务保障人员使用,请按照《共享电动自行车开通使用权限操作方法》(附件1)开通使用权限。其中,在职教职工和在校学生可直接使用与学校备案一致的手机号登录美团APP扫码用车。
二、共享电动自行车规范骑行要求
1、骑行前,检查确认车辆刹车、喇叭等性能完好,如发现车辆故障,请及时更换车辆并通过APP端上报。
2、骑行时,需佩戴安全头盔,双手持把,一人一车,严禁载人。
3、骑行时,应使用非机动车道,通过人行道、路口、弯道、下坡、减速带时,应减速慢行,谨慎骑行。
4、在没有划设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主动避让行人,不得逆向骑行、并排骑行、酒后骑行,不得在道路上练习骑行非机动车。
5、骑行结束后,应在指定停车区域(附件2)规范停车,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不得在机动车道、绿化带、操场、教学楼、办公楼等建筑物出入口、消防通道及其他禁停区域停车(如在指定停车区域外停车落锁,将收取调度费用)。
三、校园非机动车违规骑行处罚措施
9月11日起,学校将启用非机动车骑行管理系统,采用线下管理、违规行为监控抓拍相结合的方式,加强非机动车规范使用监管,对违规载人、逆向行驶、车行道路中间骑行等不规范骑行行为,将根据《大连理工大学非机动车管理实施细则》采取如下处罚措施:
1、使用自行车违规骑行的,第一次将进行警告,第二次将限制车辆进校权限。
2、使用共享电动自行车违规骑行的,第一次将取消3天骑行权限,第二次将取消7天骑行权限,第三次将取消半年骑行权限并通报批评。
请全校师生驾驶人大力支持并积极参与校园交通环境治理,遵规守纪,规范用车,文明出行!
附件1:共享电动自行车开通使用权限操作方法
附件2:校园共享电动自行车停放点位图